主题:物业协议跟合同一块签
- 发表于2013-11-29
之前有人不是说物业费1.26么。。一般都是签了合同,才签物业的把
- 发表于2013-11-29
啥都没开始呢,。就让业主签了,,,,
- 发表于2013-11-29
虎谁呢
- 发表于2013-11-29
发展红星怎么着也算大开发商,还稿这些啊
- 发表于2013-12-27
第十五条 因开发建筑单位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卖人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住房,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物业产权人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暂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内物业服务费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50%交纳,超过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
物业协议跟合同一块签,这样合理吗?还保证着价格就一直是这样。。。。大伙说说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