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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学习依法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相互帮助,共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4-06-03

随着新乡新建小区越来越多,开发商侵占业主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仅凭个别业主单打独斗实难与实力雄厚的开展抗衡,惟有汇集业主力量,在达到法律规定之条件时,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才是保证业主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汇集业主力量,群策群力,为各自小区顺利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努力!同时希望大家能不分彼此,相互帮助,相互沟通,相互学习,依法维护业主权益,共建小区幸福家园,共建幸福新乡!


以上为本人的想法,在此想法之上,建立了【新乡业委会筹备互助群】QQ群:254255995


本QQ群的建群宗旨是:学习依法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相互帮助,共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希望新乡各小区有志于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而愿意努力的同学能够一起加入讨论学习。


发表于2014-06-04

维权难啊,业主心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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