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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乡金宸国际小区每月强制收取360元超高停车费必将激化矛盾!

发表于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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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金宸国际小区位于新乡牧野湖北侧,荣校路与学院路丁字南侧,目前已经交房6栋(1#到6#楼),随着小区入住的业主越来越多,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1、关于地下车位,出售价格是每个车位10万元(标准车位),如果买了的话每个月还要交纳60元管理费。交纳车位管理费,我们业主也都可以理解,但是我们认为60元每月价格偏高;


2、如果没有买地下停车位的话,想要停车,开发商要收取360元每月的车位租赁费。整个新乡的车位租赁费也没有超过200元每月的,而这家开发商竟然要收到360元每月的车位租赁费,在自己家的小区停车平均每天还要交12元的停车费,这个价格是我们业主无法接受的。并且开发商已经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要强制收取,这必将激化矛盾,成为不和谐的因素。


3、近期,开发商在已经交房的地下一层,原来设计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位置,擅自加盖围墙,封闭为一间间地下室预进行二次出售。大家需要了解的是:这些设计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空间,已经公摊在设计图纸中规划的住宅(地下室)的面积中,业主买房(地下室)已经出了这部分钱,除了全体业主外,包括开发商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权对其进行加盖出售,这侵占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4、根据3#楼的购房合同约定:“暖气在在第二个采暖期具备使用条件”,2012年12月31日交房,已经过12年的半个冬季,13年的整个冬季,现在14年也已经快过了一半,小区内部的热交换站始终未见动工。在此敦促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今年冬季开通暖气。这也是我们广大业主的强烈呼声。



和谐社会,幸福新乡!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本人一直希望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希望广大业主们团结起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开发商如此的肆意践踏!



附图是小区负一层正在加盖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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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5-27

无耻行为...希望有关部门给于关注....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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